向光侯
见“建平蛮”(1542页)。
见“建平蛮”(1542页)。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
明初瓦剌贵族首领。一说为古儿烈兀惕人,或谓辉特部人。15世纪初,与马哈木、太平共理政事,分领瓦剌诸部。永乐七年(1409),被明廷封为金紫光禄大夫、安乐王。自是,贡使不绝。屡协同马哈木与东蒙古本雅失里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
清代新疆工矿名。乾隆四十一年(1776)建于哈尔海图山(俗称凤凰山)。由废员2人经管。年产铜二三千斤至五六千斤不等。五十四年(1789),因产量不高,移于哈什河畔(今尼勒克县地)另开新矿。嘉庆六年(1
瑶族一支系。又称“盘古瑶”,以信奉始祖盘王而得名。由于从前妇女所戴帽子以木板制作,故又称“顶板瑶”。主要分布于桂东北、湘南、粤北和云南部分地区,是瑶族人口最多的一大支系。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勉
?—约1769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阿卜尔嘛密特、阿布尔班必、阿布勒巴木比特、阿布尔玛木比特。※头克汗第三子。原为“左部(中玉兹)汗”。后阿布赉汗势力强大,逐步退居土尔克斯坦城(今哈萨克斯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见“那彦宝”(930页)。
彝语音译。意为由于租佃土地而产生的额外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社会中施行的一种剥削制度。包括三项内容:“母则窝”,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猪粮;“母则直”,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酒粮;“申直”,意为因租地
见“碎叶水”(2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