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木河卫
见“可木卫”(491页)。
见“可木卫”(491页)。
见“辖戛斯”(2445页)。
1498—1547明朝大臣、诗人。字道甫,号松山。回族。先世大食(今阿拉伯)人。占籍江南钱塘(今杭州市),为“江南世族”。明初,随平西侯沐英入云南,遂定居云南右卫(今属昆明)。嘉靖二年(1523)进士
书名。今佚,作者、卷数不详。金时,高丽所进。从书名推测应为辽人著作。《辽史·兵卫志下》谓“又得高丽《大辽事迹》,载东境戍兵,以备高丽、女直等国,见其守国规模,布置简要,举一可知三边矣。”《辽史·历象志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辉南县辉南镇。辖域东西132里,南北120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西及海龙府,南接柳河县,北邻磐石县。厅境沿革同※海龙府。明为海西
见“妫水”(1261页)。
见“伊列河”(804页)。
亦译“习不失”。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酒醒”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经常酗酒,屡悖其母,其母徒单氏即把乌古出之子命名为辞不失。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欲主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彝语音译。意为一半。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的一种。由属于不同主子的男女单身奴隶被强制配婚安家而成。规定其所生子女,由两家主子平分占有。等级地位和受奴役剥削情况,相当于阿图阿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