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出鲁克罕
见“屈出律”(1546页)。
见“屈出律”(1546页)。
1864—1927清末民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钧安子。光绪二年(1876),父卒,以年幼,由族人刀耀宗代办司务。至十年(1884),始正式袭职治事。娶
佤语音译,意为“老人”。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头人的泛称。又称“函永”(管理寨子的人)和“函痕”(能说会道善于办事的人)。通常是选举产生,由办事公道,能说会道的人充当。各个村寨头人视村寨的大小,多少不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
见“萧排押”(1998页)。
亦作状达、专达等。满语音译,汉译“什长”,即十户或10人之长。清初满洲等族居民住户中和军事组织中基层单位的管辖人。(1)满族村屯居民中,每以10户立一长;遇出猎,亦以10人立一长。于游牧部落蒙古中,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野人首领秃剌等来朝,置卫,与法因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额音河卫,并说清代有额音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东流
吐蕃嘎氏、久氏、祥氏三译师的统称。系指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著名译师※嘎哇贝孜、※久若禄益坚赞、※祥班德益西德三人。为吐蕃“九大译师”中之“三少译师”(《德乌佛教史》所记三少译师之名与此
唐吐蕃军政建制。“如”藏语意为“翼”。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单位,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辖地在今后藏年楚河流域。晚近史籍又称其为“云如”(即“右翼”)。为吐蕃“五如”之一,分上下如拉
见“乌兰古木”(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