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地区的村寨头人。由※新爷、※郎爷推荐,经土司批准任职,不世袭。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本村寨的行政权。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去职时田需退回。代表群众向土司领取土地,并代表土司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藏传佛教教派名。系噶举派之一支。源出达布派。创派人为喇嘛祥(1123—1193),因在蔡地方建蔡公塘寺,故又名祥蔡巴。其人早期依达布拉结弟冈波巴学法,传“俱生和合大手印”,以此立派传法,谓之蔡巴噶举。
即“绝奴部”(1785页)。
清代历算学家。清海藏族。19世纪初人。任青海同仁县拉加寺兴萨呼图克的司库总管。精通历算之学郑所著《时轮历精要》,(又称《商卓特桑热历书》)最为出名。系根据《白琉璃》及《日光论》,综合其要点写成,是有关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北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升法库厅置。辖域东界奉天府开原县,西接新民府彰武县,南邻奉天府,北连昌图府康平县。汉、三国属幽州。唐属安东都护府。辽属东京道。金仍其旧。元属辽阳路。
古县名。唐仪凤三年(678),分湟水县置。北枕湟水,西即土楼山。治所即今青海西宁市。时李敬玄率军击吐蕃,兵败。后黑齿常之夜袭吐蕃营,吐蕃退走。唐上元(760—762)后,地入吐蕃,废。
蒙古国宗王。又译火忽。孛儿只斤氏。贵由汗幼子。封地于大名路,故世称大名王。元宪宗二年(1252),贵由皇后海迷失被赐死后,随母乃蛮真可敦主叶密立(今新疆额敏河附近)之皇后斡耳朵(帐殿)。中统(1260
藏语音译。又称米扎,意为“贵族”或“上等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统治阶级中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阶层。一般指由封建王朝和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封赐世袭爵位及领地和农(牧)奴的世俗农奴主。在地方政府中担任较高官
西夏称番大藏经。元代称河西字大藏经。大藏经名。西夏建国初(1038)景宗提倡,由汉文大藏经始译。经53年至崇宗天祐民安元年(1090),共译出3570余卷。景宗时以国师白法信、惠宗时以安全国师白智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