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种法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以保证全苗,争取农作物增产。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以保证全苗,争取农作物增产。
又作莫昆、木昆。满语音译,意为“兄弟”、“同姓人”。汉译其意为“宗族”或“家族”。女真、满洲等族指称血缘相同的成员所结合的大小群体。与金朝阿骨打初设的“谋克”氏族单位相似,同属于父系血缘的组织。清代八
?—1731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异母兄※卓特巴巴图尔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败亡后,青海诸部内附,以年幼,未至。四十二年(1703),受命进京朝觐,封多罗贝勒。五十四
即“解忧”(2373页)。
1600—1656明末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济农。亦作额璘沁、额璘臣。孛儿只斤氏。※博硕克图济农次子。天启七年(1627),继其兄※策凌额尔德尼,嗣济农位。崇祯元年(1628),察哈尔部林丹汗西进,败土默
亦称“族外婚”。一种从自己所属社会集团之外选择配偶的制度。发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发展演变流行至今。外婚制是氏族产生的前提和标志。最初由于分工和生存的需要,在自然选择作用下,原始血缘群体逐步由近及远排
见“西夏陵园”(705页)。
即“兀惹”(107页)。
契丹官名。《辽史·百官志》称:“林牙,修文告。”“掌文翰之事。”宋人江休复《嘉祐杂志》;“戎使林牙者,犹翰林学士。”一说“林牙”为契丹语名目,汉意为“翰林学士”;一说不类翰林,为泛指掌文书之书记官。辽
见“卜寨”(18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