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骁骑营
见“内务旗三旗骁骑营”(310页)。
见“内务旗三旗骁骑营”(310页)。
即“噶玛兰”(250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尔噶朗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西至布尔噶素图接本部右翼左旗及左翼右旗南至图木斯图山接本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噶勒齐老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三十年
见“答里山卫”(2239页)。
见“从太山”(32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西夏军队中直接作战的正规士兵。地位最高的军卒。西夏男子15岁为丁,二丁中取一人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如牧主正军有官马1、弓1张、60支箭、箭袋、枪1支、剑1柄、囊1、弦1根、长矛杖1支:而农主
即“噶玛兰”(2500页)。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
旧时西藏地区寺院和上层喇嘛一种带强制性的出租牲畜形式。他们利用“神权”向信奉喇嘛教的贫苦牧奴出租牛只,这种牛一经出租,不管老弱病死,租额世代不变,故称。实为对牧奴的一种愚弄和敲诈。民主改革后,已被取缔
见“秃里”(10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