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人恤出痘碑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西域古地名。见《汉书·西域传》。元始二年(公元2年),车师后王姑句冲出高昌壁,逃入匈奴。其时高昌有壁无城,为汉戊己校尉所属军队营垒之一。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戊己校尉刀护命司马韩玄领诸壁。东汉
①古地名。在今福建福州市,一说在闽北浦城一带。汉高祖五年(前202),因无诸率闽越人佐汉灭项籍有功,复立闽越王,定都于此,为闽越政治、军事、经济中心。 ②古县名。在今福州市。东汉置,晋废。
即“薛干部”(2542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解苏国数瞒城(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杜尚别城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洛那、束离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
即“拔悉蜜”(1364页)。
①匈奴官名。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地位不固定,各以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左右日逐王之官职,为※六角之一。晋代,则有左日逐、右日逐之分,职位上升,“世为辅相”(
地见“丹津班珠尔” (379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之第三级官名,位在※“太大兄”之下,※“小兄”之上(《新唐书》列为第六级),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
即“东珠”(5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