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勇敢”、“自立”。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按照习俗,凡※麦德等级男子和低贱血统的女子结合,本人及其子女都丧失原有的麦德地位,变成麦让。麦让属氏族的正式成员,有独立的经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敦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扎童、撒儿忽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治今何地未详,约在黑龙江下游撒儿布湖附近。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书名。两广风物志。1卷。清吴绮(字园次,号听翁,江苏江都人,汉族)撰。内容记述两广含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石、草木花竹、鸟、兽、虫、麟介、布、香、酒、蔬谷、杂事等,共101条(其中有7条为清宋俊所补)。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1965年8月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珞巴”藏语,意为“南方人”。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珞瑜、门隅、察隅地区及墨脱、米林、隆子等县。包括博嘎尔、棱波、邦波、德根、崩尼、崩如、米古巴、米
书名。自明永乐十一年(1413),贵州始建行省以来,历明、清、民国相继修纂该省通志,共达8部之多。其中明修有嘉靖本,谢东山、张道纂;万历本,沈思充、许一德纂;崇桢本,龙文光纂。清代有康熙本,曹申吉、潘
元朝诸色户计之一。来源有二:一自战争中虏获而来,一从民间签发而来,主要是有一定技能的工匠,亦有本非工匠的平民。户籍自成一类。在官府手工业局、院直接管理监督下服役,从事营造、纺织、兵器、工艺品等各种手工
即“勃极烈”(1584页)。
清代湖广土家族土司。清康熙(1662—1722)中,以水尽源通塔坪安抚司安抚使唐氏辖地被容美宣抚使田舜年所夺。其后裔唐遇隆任通塔坪长官司长官。雍正(1723—1735)年间,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辖地并
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据说由来已久。各村寨普遍设置,通常包括寨老、寨主和龙师三人组成。通过选举产生,凡寨中成年男子,只要识字,有办事能力和办事公正及熟识宗教仪礼者,均可作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