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屯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每兵授田20亩,官给牛具、种籽,视地之肥瘠,每岁纳粮12至18石不等。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每兵授田20亩,官给牛具、种籽,视地之肥瘠,每岁纳粮12至18石不等。
门巴族婚姻习俗。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热古”,门巴语音译,即棉线类的纺织物,有多种颜色。结婚日,送迎亲队伍路遇背负者,以背筐内的物满或背的水满为吉兆。届时,新郎或新娘要给背负者颈上及其背筐或背水
契丹族祭祀仪式。“瑟瑟”为契丹语。此为祈雨射柳之仪。相传于开国前遥辇氏苏可汗时制定。遇天旱,择吉日行之。预先置百柱天棚,及期,皇帝致奠于先帝御容,继行射柳,皇帝二射,臣将依次各一射。不中者以冠服作抵押
即“旻宁”(1413页)。
1612—1638清初将领。又作玛占。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第六子。后金天聪元年(1627)五月,从贝勒多铎由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出兵,转战锦州、宁远(今辽宁省兴城市),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生活能维持自给的人家的称谓。即中等阶层。大多自种自食,不用靠借债或帮工维持生活,个别还收有养子。西盟佤族地区虽早已产生贫富分化,但迄至解放前夕仍不十分突出,故这一阶层
见“耶律德光”(1323页)。
蒙古等民族的传统奶食品之一。蒙古语称“乌日莫”。多为牧民自制。在夏、秋两季,将鲜奶倒入锅内加热,用温火煨煮,俟其将沸,以勺子搅拌,使奶生沫浮于表面,同时点些生奶,使奶汁中的脂肪凝结成一层黄色的皮子,取
1520—1592※叶尔羌汗国第三代汗。※拉失德汗次子。1560—1592年在位。在位期间,继续加强汗权,抑制蒙古游牧军事贵族势力,强调法制,关心一般穆斯林的切身利益,惩治高利贷。每星期有两天公开接见
见“哈迷的不儿”(1643页)。
即“高庆裔”(19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