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牦牛部
唐代吐蕃十部落之一。初主要分布于今甘青川藏区交界处。为藏文“bod ka gyag drug)之对音意义。敦煌藏文文书载:“聂墀(赤)赞普,……做了六牦牛部之王”。据考,似与汉嘉郡旄牛夷有关。又称越巂羌,后西迁西藏高原。
唐代吐蕃十部落之一。初主要分布于今甘青川藏区交界处。为藏文“bod ka gyag drug)之对音意义。敦煌藏文文书载:“聂墀(赤)赞普,……做了六牦牛部之王”。据考,似与汉嘉郡旄牛夷有关。又称越巂羌,后西迁西藏高原。
见“额尔济纳”(2533页)。
魏晋时与鲜卑拓跋部保持朝贡关系之四方部落。史称“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共35姓(一说32姓),其中东方宇文、慕容2姓,南方茂春氏等7姓,西方尉迟氏等16姓,北方贺兰氏等10姓。诸部或姓大小不等,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下朵”。元代史籍中对藏族聚居地区的译称。又译脱思麻、秃思马等。包括今青海、甘肃等省藏族地区。元于此设吐蕃等处(又称朵思麻)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置驿站13以通乌思藏。
即“黄头室韦”(2021页)。
对粤、桂、湘、赣、闽等省边界的越城、萌渚、骑田、大庚、都庞(一说揭阳)五岭统称。秦并六国后,为统一岭南越地,进一步扩大其统治范围,令尉屠睢率军50万戍五岭之地,据《淮南子·人间训》:“一军塞镡城之岭,
见“牂柯蛮”(1960页)。
清代从事禁卫的护军组织。八旗护军营,以满洲、蒙古同旗色者为营,共设8营,此内无汉军。天命(1616—1626)间,始设“巴牙喇营”,统领官称“巴牙喇纛额真”,佐以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1634),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1777—1848清朝大臣。字献山。满洲镶黄旗人,嘉庆十五年(1810)进士。授编修。累迁少詹事,入直上书房。十八年(1813),擢内阁学士。十九年,授礼部侍郎。因事降职,后以三等侍卫充吐鲁番领队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