僮族
见“壮族”(888页)。
见“壮族”(888页)。
唐政区和官署名。六都护府之一。贞观十四年(640)与西州、庭州同时设置。为唐西域最高权力机关之一。听命于唐朝政府,接受统一领导。治所初在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高昌故址),郭孝恪为首任都护。统辖碎叶、于阗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1799—1843清朝大臣。字安敦,号爱山。蒙古正蓝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嘉庆进士。历任知府、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等职。道光十九年(1839),升山东巡抚。二十年,英军侵犯天津海口时,力主妥协投降,支
即“照烈”,为复数。见“照烈”(2361页)。
见“耶律斜轸”(1319页)。
见“纳穆泰”(1270页)。
亦称麻栏。我国南方许多民族的一种古老住房建筑形式,即建在树木或立柱上的房屋。早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是适应南方多雨潮湿和高温气候及山区地形坎坷而发展起来的建筑形式。一般分二层,用木、竹作桩柱、楼板和上
即管领。清代供皇家役使的包衣组织和其首领的名称。该组织,满语称“珲托和”(意为“一半”,即初置之时人丁额常不及内外佐领之半,或有以称半佐领者)。天命(1616—1626)间,如博尔晋虾(侍卫)辖下已有
见“乌古部”(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