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哈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见“巴图尔珲台吉”(419页)。
壮语音译。壮族女巫称谓。亦称“都雅”。意为“巫婆”、“鬼婆”。流行于广西。其年轻时常被推选为“囊海”(扮月姑),到中老年后就自称能通鬼神,附近民妇遂带着米、钱、鸡等来向其问卜,久之便成为职业或半职业的
西夏皇帝称号。宋明道元年(1032)夏国王李德明死,太子元昊继位,欲正式称帝,遂废弃唐、宋所赐李、赵姓,自号嵬名氏,亲族皆以此为姓。称兀卒,又作吾祖,党项语皇帝意,也作青天子。后代西夏皇帝皆称此号,译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之附加条款,又称《藏印议订附约》、《藏印续约》等。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代表参将何长荣和英国代表政务司保
见“阿拉布坦”(1225页)。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见“甘父”(481页)。
①河名。藏语称“森格藏布”。意为“狮口河”。在西藏自治区西部,源出冈底斯山之北,西北流汇噶尔河后,流出国境称印度河,经克什米尔折而南流,经巴基斯坦流入阿拉伯海。全长430公里。②镇名。1965年置,在
见“元朝秘史”(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