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即“哲德沙尔”(1859页)。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今青海西北部。古属西戎,汉隶西羌,唐入于吐蕃,元为曲先答林元帅府辖境。洪武四年(1371),因其首领入贡,诏置卫,授散即思为指挥同知。寻以朵儿只巴之乱,部众窜亡,被并于安定卫,
见“完颜宗干”(1155页)。
见“佟佳江”(109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兀的河千户所、乌登所。清代乌登河在墨尔根城(今黑龙江省嫩江县)东南160里,出乌塔里山入讷谟尔河。今有人考定在靠近鄂霍次克海的乌达河流域。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第四子。初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康熙十年(1671),噶尔丹自西藏归,杀车臣,逐卓特巴巴图尔。为避害,徙牧青海。依青海和硕特部。后别分旗置佐领,为青海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南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治所即今吉林长白朝鲜自治县所在地长白镇。辖域周围70余里。东界吉林延吉府,西接吉林濛江州,南界朝鲜,北邻吉林桦甸、敦化二县。汉属扶余、挹娄地。
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相交往中所产生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既有友好往来,互通有无的一面,又有民族歧视、压迫、掠夺的一面。前者主要发生在各民族人民间,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剥削阶级集团
1863—1922清末民初抗垦斗争组织者。又译作陶克涛、陶各陶、陶什陶、套克套、脱克脱、陶克陶胡等。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北部塔户域人。蒙古族。姓包。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因反对清政府的移民开垦政策和旗札萨
即相扑。参见“布库”(4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