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①吐蕃军事行政建制。藏语称“东岱”,又译作千户所。约7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吐蕃兵制时建置。统隶于诸“如”(“如”,藏语音译,意为“翼”)及其长官“如本”(翼长)。是时吐蕃全境共设61个千户,具体分布
见“奥米那楞”(2253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满语音译。 “包衣”意为“家内的”或“府中的”;“阿哈”意为“奴隶”。汉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简称“包衣”或“阿哈”。明清时期女真及满洲社会中地位低下、受压迫剥削的阶层。为主人所
①前秦世祖宣昭帝苻坚年号。357—359年,凡3年。 ②北魏太宗明元帝拓跋嗣年号。409—413年,凡5年。 ③北魏孝武帝(出帝)元修年号。532年,凡1年。
元代管理江南诸路释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诸路设释教总统所,先后任命
?—538北魏、西魏大臣。其先世安定人,乃属匈奴休屠之部落,原为拔列兰氏,孝文帝时改梁氏。后因官北边,遂家于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北魏扬武将军俟力提玄孙。初从尔朱天光西征,任宣威将军、都将。共平
契丹大字印章。各地收藏印章颇多,经辨识出的契丹大字印有10余颗(契丹小字印还未发现),以此印最为典型。1965年出土于内蒙古翁牛特旗河南营子乡东台村附近辽遗址。现藏赤峰市博物馆。铜质鎏金。印面方形,边
?—1738清朝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岱布次子。康熙五十五年(1716),兄阿喇布坦卒,子幼,遂袭札萨克多罗郡王。雍正九年(1731),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十年,随额驸策凌败准
即“温宿”(22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