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南北朝和隋唐时乐舞曲名。以语兰陵武王高长恭入阵勇战状而得名。长恭,一名孝瓘,文襄王高澄第四子,北齐王宣帝高洋侄。史称其“貌柔心壮,音容兼美”,自以为不能使敌人畏惧,常戴面具出战。东魏武定元年(西魏大统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特列”意为“富裕”、“富有”,“多崩”意为“最”、“特别”,即“富裕阶级”、“富裕户”。当地民间对划分贫富阶级(户)既无特定标准,又因械斗
我国白马藏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布在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南坪县、松潘县以及甘肃省文县等地,使用人口约11000多。白马语内部可分为3个土语,语音和词汇上稍有差异。
?—745唐代后突厥汗国末代可汗。又称白眉特勤。名鹘陇匐。判阙特勤子。天宝三年(744),兄※乌苏米施可汗被拔悉密等部攻杀后,被族人奉为可汗。国内大乱,为唐所乘,左厢阿波达干等11部为唐朔方节度使王忠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洮州卫叠州(今甘肃迭部)。正统二年十二月(1438.1),土官副千户南葛坚藏等入朝,明廷赐以钞、纻丝袭衣、靴袜等物。四年,以南葛坚藏招致叠州“生番”相的等17族部和羌民烟丹监藏等5
宋代对黔州涪州徼外龙、方、张、石、罗五大姓所统居民的总称。西南夷的一支。汉属※牂柯郡,唐属南宁州。分布在今贵州及四川东部、南部和湖南西部,云南东北部地区。宋初常奉职贡,受爵命。治平四年(1067),知
西夏桓宗李纯祐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
即“榜什”(2420页)。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
西辽德宗天佑皇帝耶律大石年号。约1131—1133年,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