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登所
见“兀的千户所”(112页)。
见“兀的千户所”(11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哈瞻卫。嘉靖(1522—1566)间设。
土族语音译,亦称“卡安过”,意为“领头人”、“总管”。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对村寨头人的称谓。一般由民众推举产生,或由村民挨户轮流担任。但多由富户充当。任期1—3年。职责是:召集村民商议宗教或其他重大事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旧城北门外。相传建于明初。实建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经乾隆、同治、光绪、民国年间多次重修和扩建。占地4000平方米。寺正门除阿拉伯文题名外,还悬有
蒙古族传统帽的一种。起源于元初,由元世祖忽必烈的皇后察必首制。古时蒙古帽无前檐,一般戴各色扁帽,帽缘稍鼓起,帽后垂缘宽长若棕榈叶,可避风沙挡雪保暖。用两带结于腮下,带下复有带,任风飘动。据《元史·后妃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又作忽沙。女真族。完颜氏。颇知孙、吴兵书。初以宗室充符宝祗候,历任中都左警巡副使、殿中侍御史、右警巡使、彰德军节度副使、刑部员外郎、郎中。迁会州、惠州刺史、同知临潢府事、
参见“小宁国公主” (152页)。
唐朝将领。西域胡人。以战功为朔方邠宁节度兵马使,兼御史大夫,颇得李怀光信宠,收为养子,官至右武锋都将。以李怀光欲联合朱泚共谋反唐,遣属下郜成义密疏于唐廷,事泄,被李怀光执杀。唐德宗嘉其忠义,追赠兵部尚
金代※猛安谋克部村寨的管理者。50户以上的村寨设寨使1人,掌纠察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
见“貊”(17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