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中的“显祖纪”和“勿吉传”,而该书“契丹传”和《辽史》均不载。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
见“萧思温”(1997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12月(清光绪十年十一月),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和俄国驻塔城领事巴勒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8款,主要内容:1.规定北起额敏河,南至玛里山附近,西起国
书名。成于清代,绘者佚名。全书共82图。与清人李宗昉所撰《黔记》中名称雷同,如倮㑩、仲家、龙家、红苗、白苗、青苗、黑苗、仡佬、东苗、西苗、侬苗、土人、佬、
见“巴里坤城”(414页)。
见“永宁起义”(638页)。
?—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
元代蒙古官名。掌马驼饲料的供应分配。《元史·成宗纪四》:“孛可孙专治刍粟”。国初始置,以重臣领之,秩正三品。有权决定马驼刍料当给与否。初只设数人掌其事,后以各位增入,至繁冗,成宗大德九年(1305),
书名。清钱良择撰。1卷。是书为作者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扈从内大臣索额图拟前往尼布楚参加中俄谈判的途中日记。始于当年五月一日,迄于八月十三日。对噶尔丹出兵侵犯喀尔喀、及造成的危害,有具体记录。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招抚治古等18寨苗族首领龙答哥等175户,皆内附。以其地设长官司,龙答哥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