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669—741唐代佛教高僧。音译“跋日罗菩提”。南天竺摩赖耶国人。婆罗门种姓。10岁于那烂陀寺出家,就寂静智学声明论。15岁至西印度从法称学因明学。20岁受具足戒。学贯大小乘律及《般若灯论》、《百论》
古印。已收存者有8颗。其中7颗是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一为五十年(1785)颁给。前7颗形方,边厚10. 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 5厘米。边镌有汉文“乾隆肆拾年玖月 日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康乐街南。蒙古语名“塔布·斯普尔罕”,即五塔寺。清雍正五年(1727),崇福寺(小召)喇嘛阳察察尔济呼毕勒罕任呼和浩特副札萨克喇嘛时,年班赴京,奏请建立此寺。十年(17
?—1808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温福之子,勒保之弟。以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迁侍读。乾隆三十七年(1772),随父征金川,父殁于阵,袭轻车都尉,迁吏部郎中。出为直隶口北道及霸昌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和硕特人专称。首领主要为固始汗、哈纳克土谢图,色棱哈坦巴图尔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起相继移住,初分左右两翼,由固始汗子10人分领。左翼达延汗、鄂木布、达兰泰、巴延阿布该阿玉什。
?—1415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暹答长子。永乐十一年(1413),父卒,袭职(一说自立)。执政后,暴虐无道,重辟刑,创轧锯之法,或以铁钩勾罪犯脊骨
丧葬制度。行土葬。提倡速葬、薄葬。人死后,最多不能超过三天即埋葬。以早亡当晚葬,晚亡次晨葬为好。主张就地埋葬,俗谓“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当病人危亡时,请阿訇念“讨白”(忏悔词),死后将亡人埋体
清代传递机密公文的匣子。亦称折匣。长8寸8分,宽4寸4分,高1寸5分,配以特制铜锁。凡准予送奏折的督抚大臣等,皆赏给此匣,如赏发驻藏大臣匣子1个。官员升调,随身带走,接任官员未经赏给此匣者,可奏请赏给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机关刊物。为我国用蒙文宣传革命思想的早期刊物之一。1925年11月16日创刊。未署明出版地点,从出版时间看,应是该党中央所在地张家口。编辑主任是齐庆毕力格图,出版主任为阿拉坦。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