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水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中都云板水等处长官司置,授吴姓副长官,永乐六年(1408)升正长官。顺治十五年(1658)附清,同治末废。治今贵州都匀市西北,管邦水、谷蒙等五十七寨。居民有布依族、苗族。
土司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中都云板水等处长官司置,授吴姓副长官,永乐六年(1408)升正长官。顺治十五年(1658)附清,同治末废。治今贵州都匀市西北,管邦水、谷蒙等五十七寨。居民有布依族、苗族。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朝阳县置。治今辽宁朝阳市。辖境相当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以南、河北长城以北、内蒙古老哈河以东和辽宁医巫闾山以西地区。属直隶。1913年废。
明代对某些国子生的称谓。始于洪武十四年(1381)。时选监生中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命其博览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谓之“老秀才”。
清代用语。又名佃价银、粪土佃银、粪上银等。(1)佃户租地时所交业主购买佃权之钱。(2)有永佃权之佃户将租地转佃之时所收价银。
元高安(今属江西)人,号挺斋。工乐府,善音律。泰定元年(1324)著《中原音韵》一书,以为词曲之定格。时称“天下之正音”。
南朝宋鲍照《芜城赋》作“昆岗”。在今江苏扬州市西北郊,绵亘四十余里,春秋吴邗城、战国楚广陵城、汉吴王濞城、东晋及南朝宋先后所筑广陵城、唐扬州子城(牙城)、南宋堡砦城(后名宝祐城)均在此。今尚有城垣遗址
?—1571明广西古田(今永福)人。壮族。出身贫苦,曾随父韦朝威起兵反明,父被俘遇害。嘉靖四十三年(1564)再次领导壮、汉各族人民起义,攻占古田、雒容(今鹿寨),出击义宁(今灵川)、临桂等地,众至万
见“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见“白虎通”。
官名。明初内府神宫监、尚宝监、内官监等以监为名的宦官衙门皆置,各一人,从四品,佐太监掌本监事。后渐革。
即“貂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