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北周武帝”。
唐代碑刻。篆额“大唐故契苾公墓志铭”。志文楷书,二十六行,行三十一字。契苾嵩,字义节,契苾何力孙,契苾明子。文叙契苾氏三代事迹。原拓本藏今北京图书馆。
国君或皇帝赐吏命爵位。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以奖励军功、事功。秦及西汉沿之,依爵级赐与田宅,享受减刑、免役待遇,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及以爵位赎罪、赎免奴隶等。公大夫(七级)或公乘(八级)以上为高爵,
明景泰元年(1450)置关筑城。在今山西宁武县。东连雁门关,西接偏头关,为山西屏蔽。弘治十一年(1498)置宁武守御千户所。嘉靖二十二年(1543)置三关镇守总兵,初驻偏头关,后移驻于此。《明史·李自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乐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乐官政令,听其治讼,并主持乐官的演奏。正三命。
①西汉置,因崞山得名。治今山西浑源县西。东汉末废。晋初复置。《魏书·序纪》:西晋永嘉四年(310),刘琨“徙马邑、阴馆、楼烦、繁畤、崞五县之民于陉南”,以其地予拓跋猗卢,即此。北魏改为崞山县。汉、晋属
用以随葬的器物模型。以竹、木、陶等仿实用器具制成。《礼记·檀弓上》:“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据考古发掘,西周以前的墓葬未见有用明器者,战国始有非实用的仿铜陶礼器,又有陶俑、木俑等,当即明器。及至汉代,
1849—1864清广东花县(今花都)人,初名天贵,后加福字。因玉玺于名下横刻“真主”二字,清方误称福瑱。洪秀全长子。从咸丰十年(1860)起,即以幼主名义颁发诏旨。同治三年(1864)洪秀全死后,即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膳部司长官,员一人,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宜。正五命。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以下大夫为长官。宣帝即位后,复置。隋开皇元年(581)罢。
见“张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