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郎中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骑兵郎互称,为尚书省骑兵曹长官。参见“骑兵郎”。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骑兵郎互称,为尚书省骑兵曹长官。参见“骑兵郎”。
官名,西汉置二十人,属少府,掌若卢狱中的库藏兵器和弩射。参看“若卢”条。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领工匠修理兵器甲胄,隶卫尉寺武库署。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发定罪人犯、京外来往文件折奏、逾限统计书表,掌罚书手、皂差、禁卒,宣告各项示谕,收发、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置员外郎、主事各二人。法部内部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①官名。将军之名号。即“抚军将军”、“抚军大将军”、“中抚军”之省称。②明、清巡抚之别称。1、将军名号。为抚军大将军的简称。《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夏五月丙辰,帝疾笃,召中军大将军曹真、镇军大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殿内省尚乘局置十员。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十八员,正九品下,掌率习驭、掌闲、驾士等属,饲习御马。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官名。隋唐设置,属尚乘局,掌饲习御马。隋制员额十人;唐制员
官名。参见“纂修”。官名。清始置于国史馆,员额满四人,以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中书及部属、科道等官派充;汉六人,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总掌国史编纂之事。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礼制馆、修订法律馆均置
官名。北魏置。《魏书·车路头传》:“及太宗即位,拜(车路头)为散骑常侍,赐爵金乡公,加忠意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见。
见“巡检”。官名。见“巡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