骐骥院
官署名。宋朝养马机构。宋初有左右飞龙院,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置天驷监。雍熙二年(985),改骐骥院。初设骐骥使、副使为正、副长官,后改设监官,为堂除差遣。真宗咸平三年(1000),令隶群牧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隶太仆寺。南宋置行在骐骥院。
官署名。宋置,分左右,掌管养国马,并分区好马坏马以待军国之用。设监官二员,以武臣担任。见《宋史·职官四·太仆寺》、《历代职官简释·骐骥院》。
官署名。宋朝养马机构。宋初有左右飞龙院,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置天驷监。雍熙二年(985),改骐骥院。初设骐骥使、副使为正、副长官,后改设监官,为堂除差遣。真宗咸平三年(1000),令隶群牧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隶太仆寺。南宋置行在骐骥院。
官署名。宋置,分左右,掌管养国马,并分区好马坏马以待军国之用。设监官二员,以武臣担任。见《宋史·职官四·太仆寺》、《历代职官简释·骐骥院》。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点检寺监场务帐籍,后废。徽宗政和二年 (1112)复置户部催辖司领其职。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即“西北路招讨使司”。
见“道录院”。
阉人的省称,阉人,被阉割之人,又称阉士、太监。古代掌守宫门开闭。《国语·晋语二》:“(献)公令阉楚刺重耳。”注:“阉,阉士也。”《后汉书·宦者列传·序》:“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復杂调它士。”宦官
官名。1、隋唐两朝在离宫设宫监、副监,负责离宫事务。《新唐书·高祖纪》:“高祖留守太原,领晋阳宫监,而所善客裴寂为副监。”2、指内监。唐王建《宫词》:“未著柘枝花帽子,两行宫监在簾前。”
汉朝议政制度,亦作庭辩。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汉书·窦婴传》: “上然之,赐婴食,曰‘东朝廷辩之。’”颜师古注引张晏曰: “会公卿大夫东朝,共理而分别之。”
参见“詹事丞”。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卒长,掌侍应杂务。
官名,汉置,为丞相属吏。丞相府分曹办公,每曹长官为掾,掌曹事,副长官为属,佐掾掌曹事。《汉书·严延年传》:“其父为丞相掾,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后为丞相掾,复擢好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