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凭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有关衙门,不再给凭; 外官皆由部给凭。如属在外升任,或在籍候选毋庸引见官员,由吏部将文凭咨发各省督抚转给。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有关衙门,不再给凭; 外官皆由部给凭。如属在外升任,或在籍候选毋庸引见官员,由吏部将文凭咨发各省督抚转给。
即“奉天清吏司郎中”。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①西魏尚书省兵部曹官员,掌军务 。②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兵曹郎置,员二人。一掌武官阶品、卫府名数、校考、给告身之事,一掌军籍、军队调遣名数、朝集、禄赐、假告等事。高宗、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司于雅州 (今四川雅安),掌军民政务。设达鲁花赤、招讨使、经历、知事各一员。
佐助将军处理军务员职的总称。《史记·李牧列传》有“市租皆输入莫府”之语,索隐:“崔浩云:古者出征为将,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帟为府,故曰幕府。”将军幕府的员职,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有长史、司马
官名。清末陆军各镇监狱长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设。每监一人,四、五品不等,以协参领或正军校充任。承本管长官掌管监狱一应事务。
官署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
官名。① 《周礼》地官大司徒属员。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国家教育法令,组织三年一次的大比会试; 分配土地; 考稽人民户口; 划分政区,任命官守;规定贡赋税收; 受理民众狱讼; 考察官吏政绩等。②西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军事。
贡院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礼部试,派官巡察廊下,以防应试举人作弊。真宗景德四年(1007),命官员巡试铺。仁宗天圣二年(1024),正式置巡铺官。其后,每开科必置。科举考试执事人员。宋雍熙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