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学士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置,以授宰相与其他侍从官,使掌修书之事。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五代,与集贤殿学士并置。宋初置集贤院为三馆之一,遂定置集贤院学士。其后,多不领本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五年(1090)复置,为贴职。绍圣二年(1095),并入集贤殿修撰。元朝为从二品。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置,以授宰相与其他侍从官,使掌修书之事。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五代,与集贤殿学士并置。宋初置集贤院为三馆之一,遂定置集贤院学士。其后,多不领本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五年(1090)复置,为贴职。绍圣二年(1095),并入集贤殿修撰。元朝为从二品。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为司勋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司勋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属左祗候郎君详稳司。掌当值郎君祗应事。
清朝制度,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编修外,余者选优为庶吉士,留庶常馆读书,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检讨的,叫做留馆;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见《清会典·事例·翰林院考试散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三十年(1387)始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皇帝宫帐马匹之事。官署名。辽置,掌领内外厩马,属北面诸厩官。以总领内外厩马为主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量人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建造用于郊祀的坛壝的各项规格。下设司量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明清时进士因列名甲科之榜,故又别称为甲榜。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官署名。清末各省军政机构。光绪三十年(1904)设。掌理该省新旧各军及筹备粮饷、编练队伍等事宜。置督办一人,由该省原管之将军、都统、督抚兼充,总管所务; 军事参议官一人,承督办之命综理所务。下设筹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