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集书省

集书省

官署名。南朝宋改散骑省置,为门下三省之一。有时仍习称“散骑省”。南朝齐、梁、陈沿置。掌侍从左右,谏诤献纳,纠劾百官,主掌图书文翰,集录诏令等文,撰述文章,收纳转呈诸奏闻文书,有异议得随事为驳。因拟诏出令之职移归中书省,职任闲散,用人渐轻,地位远逊东晋之散骑省。设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员,员外散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四员,员外散骑侍郎无员,给事中无员。以散骑常侍高功者一人为祭酒,与散骑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北魏前期置散骑省,孝文帝时改名集书省、职掌与南朝略同,兼修起居注,地位略高于南朝,然亦多委积冗官。北齐因之,设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六员,谏议大夫七员,散骑侍郞六员,员外散骑常侍二十员,通直散骑侍郎六员,给事中六员,员外散骑侍郎一百二十员,奉朝请二百四十员,又领起居省,设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一员,校书郎二员。隋朝废。


官署名。为皇帝的侍从顾问官署,掌侍从、规谏、评议、驳正等事。南北朝时的南朝梁、陈,北朝的北齐等国设此官署。梁代的集书省,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各四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有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驳。集录比诏比玺,为诸优文策文,平处诸文章诗颂。常侍高功者一人为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纠诸捕违。见《隋书·百官上·集书省》。陈承梁,皆循其制官。

北齐官制,多循北魏,也置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六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六人、员外散骑常侍二十人、通直散骑侍郎六人、给事中六人……又领起居省。”见《隋书·百官中·集书省》。

猜你喜欢

  • 兼理监察的中央行政职官

    《旧唐书·职官志二》记尚书省左右丞的职掌之一是:“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弹之。”此为唐代以行政长官监督监察机构的措施,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

  • 正旦使

    见“贺正旦国信使”。

  • 食禄

    ① 即俸禄。《史记·魏世家》: “食禄千钟。”②谓食其禄。借代为官者。《史记·循吏传》: “食禄者,不得以下民争利。”1、即俸禄。因当官的要依靠俸禄生活,故称俸禄为食禄,于是,食禄便成为俸禄的别称。《

  • 包衣前锋营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 翊一府左郎将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右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 糊名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糊名之法起于唐。《通典·选举三》说:“武太后又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糊名’自此始也。”不过唐代糊名之制,只在吏部铨试时实行,而未尝应用于礼部举行的科

  • 四方馆录事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 牧马

    官名。西周时期郑国置。掌放牧马匹。《郑牧马受簋铭》: “郑牧马受作宝簋”。

  • 赐死

    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汉制,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不论有罪与否,受诏后即须自裁。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牛一头,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为顾全其体面,往往赐死,令其自杀。如

  • 吏部曹郎中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吏部曹,“掌褒崇、选补等事”,以郎中二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