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齐置。参见“校籍郎”。
武官名。南宋置,为统制的佐官,地位在同统制之下,见“统制”。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淞沪市自治制》和《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的规定,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并监督市自治事务;副
官名,明置。明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备南京,节制南京诸卫所。洪熙元年始以内臣同守备。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一人。《明史·职官五·南京守备》:“南京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一人。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在曹置,掌诸军酒课,人户买扑盐场酒务祖额酒息,以及卖田投纳牙契之事。由左曹郎官领之。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改司辰师置,员十九人,正九品下,掌漏刻之事。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司辰,员十五人,正九品上,为司天台属官。宋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辽朝为司天监属官。金朝置司辰郎,
官名。春秋晋置。晋国军制,有上、中、下三军,皆设大夫。下军大夫位在下军将、佐之下,候长之上,佑助将佐管理军务。《左传·宣公十二年》“荀首、赵同为下军大夫。”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属大执法。《晋书·石勒载记下》: “署张班为左执法郎,孟卓为右执法郎,典定士族,副选举之任。”
官署名。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少卿、丞等官。下设左右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司程,典簿,副提举,军需库大使、副使等。掌工程建造诸事。洪武元年(1368)隶工部。初正三品。六年改正六品,下设营造
宋朝宫观官名。徽宗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州军皆建玉清宫,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重和元年(1118),诸路各置提举,以漕臣充任,选通判为同提举。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