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邸长丞

郡邸长丞

官名合称,汉置,即郡邸长与郡邸丞。长为正职,丞为副职,掌诸郡在京师之邸。参看“郡邸长”、“郡邸丞”条。


官名。西汉大鸿胪的属官有郡邸长及丞。郡邸,《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主诸郡之邸在京师者也。”也就是郡国设在京城的馆舍,备郡国长吏入朝或到京师办理公务住宿之用。其中最常住的是郡国的上计掾史。郡国在京师之邸,初设时隶属于少府,中间改隶中尉,后来才隶属大鸿胪。东汉时郡国诸邸不设长及丞,以大行令所属诸郎管理之。

猜你喜欢

  • 督办铁路大臣

    官名。清末各官办铁路行政长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设铁路总公司,筹办芦汉铁路,始置。嗣后关内外、津镇、汉粤川等路均置之。路各一人,品秩不等,特简。掌司该路筹款、建设诸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专办铁路

  • 宫门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宫门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

  • 州西曹掾史

    州门下吏名。北齐司州置西曹掾及西曹史,佐助西曹书佐办事。参见“西曹书佐”。

  • 混榜

    即“座位榜”。

  • 州军府外兵参军

    官名。南北朝时期置,掌外兵之事。《宋书·沈攸之传》记攸之起兵命将,有外兵参军二人;《南齐书·刘绘传》记刘绘为豫章王嶷镇西府外兵参军; 《梁书·沈约传》记沈约曾仕郢州安西府、荆州安西府,均为外兵参军兼记

  • 县财政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征税募债,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财政科。

  • 下吏

    1、较低级的官吏。《左传·哀公十五年》:“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淮南子·主术训》:“大臣专权,下吏持势,朋党周比以弄其上。”2、郡县长官的下属官吏。《汉书·陈咸传》:“下吏畏之,豪强执服,令行

  • 副大臣

    见“大臣”。

  • 监生

    ①指在国子监就读之学生。为入仕途径之一。五代时已有此称。后唐制,国子监每年置监生二百名。初补时交束脩钱二千,及第后交光学钱一千。宋朝亦沿此称。明朝监生分举监、贡监、荫监、例监四种。凡以举人资格入监读书

  • 兼右户行参军

    官名。见“公府右户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