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
郡和县的合称,郡和县都是地方行政单位,春秋时郡小于县,战国时郡大于县。郡的长官称郡守或郡太守,郡丞为副长官,郡尉(郡都尉)为佐,掌武事,主领地方兵卒。汉时郡守属吏有诸曹掾,分主各曹事。秦汉时县属郡,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佐官有县丞、县尉等。
郡和县的合称,郡和县都是地方行政单位,春秋时郡小于县,战国时郡大于县。郡的长官称郡守或郡太守,郡丞为副长官,郡尉(郡都尉)为佐,掌武事,主领地方兵卒。汉时郡守属吏有诸曹掾,分主各曹事。秦汉时县属郡,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佐官有县丞、县尉等。
汉代称循常例的迁转为迁补。如丞相例由御史大夫迁补,御史大夫常由中二千石迁补,中二千石常选郡国守相高第者选补。《汉官仪》中有若干循例迁转的记载,如“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官名。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脏贿没收。唐置,在府为法曹参军,在州为司法参军,在县为司法。见《新唐书·百官四》。
①明朝国子监及地方学宫所设之诸生居住房舍,以千字文编号,故有此称。②明清科举中乡试、会试于贡院举行,入闱士子各居一席舍答卷,所用席舍称号房。光绪(1875—1908)末叶废科举,此制遂不用。
官名。西汉置,初属少府,后属水衡都尉,为衡官长副贰。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衡官之副长官,佐衡官长掌度量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衡官长”条。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以秘书监兼任。后以两省五品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秘阁并归秘书省,遂罢。官名。见“秘阁”。
使职名。即同和院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改。
官名。战国置。秦国所置掌兵车府,三晋所置为武库工官,掌兵器督造。汉朝沿置,见《居延汉简》。县分职吏名。秦始置,掌管县兵戎器械之库。《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说:“禀卒兵,不完缮,丞、库啬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西南边兵马。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掌管地坛门钥、守卫、值宿之事。朔望则奉香以行礼,凡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额设八人,五品一人,六品七人,均以满员充任。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