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凡烟瘴缺、苗疆缺皆属此类,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差失者,例即升用。沿海缺、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边疆水土恶厉,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其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紧要者,升迁或同腹俸。乾隆 (1736—1795) 年间,定边缺、夷疆、海疆久任之制,依地择人,不拘常例,有满六年或八年方始升用者。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凡烟瘴缺、苗疆缺皆属此类,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差失者,例即升用。沿海缺、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边疆水土恶厉,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其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紧要者,升迁或同腹俸。乾隆 (1736—1795) 年间,定边缺、夷疆、海疆久任之制,依地择人,不拘常例,有满六年或八年方始升用者。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详稳司属官,掌武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 见“南院详稳司”。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 置,为巡检使副贰。金朝为诸巡检司次官,明清于巡检司置,从九品,为巡检之副职。
文书名。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呈礼部,注明本人姓名、年甲、乡贯、三代、户主、举数、场第,以及父母年甲、现任或曾任官职等。宋朝则附于试卷前,作为卷首。试前投纳贡院。文、武官员亦须写家状,注明乡贯、三
外命妇名。汉代诸王女均封乡亭翁主, 仪服同乡亭候。简称“翁主”或“王主”。
官名。北齐王国有厩牧长一人,隋于诸王国置厩牧长及丞,唐沿置于亲王府,长正九品下,丞从九品下,员额各二人,掌畜牧牛马之事。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海事部,见该条。
官名。元置,左右各一人,兼同修起居注衔,与给事中同掌纪录奏闻之事。参见“起居注给事中”。
官名,汉朝在三辅置委输官,掌转运及积存货物。《史记·平准书》:“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