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部
①尚书省诸曹之一。南北朝临时设置,以尚书为长官。掌营建宗庙宫室、修作军国器械。有事即置,事讫即省,其职分隶度支、都官、左民、祠部等尚书。②尚书省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侍郎)为长官。西晋始置,掌土木工程、匠役。或说隶度支尚书。东晋康帝、穆帝以后省。南北朝复置,南朝隶度支尚书,北魏或说隶仪曹尚书,北齐隶祠部尚书。隋初改名工部,炀帝大业三年(607)复旧,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又改工部,为尚书省工部头司。③“工部”的别称。
①尚书省诸曹之一。南北朝临时设置,以尚书为长官。掌营建宗庙宫室、修作军国器械。有事即置,事讫即省,其职分隶度支、都官、左民、祠部等尚书。②尚书省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侍郎)为长官。西晋始置,掌土木工程、匠役。或说隶度支尚书。东晋康帝、穆帝以后省。南北朝复置,南朝隶度支尚书,北魏或说隶仪曹尚书,北齐隶祠部尚书。隋初改名工部,炀帝大业三年(607)复旧,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又改工部,为尚书省工部头司。③“工部”的别称。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将,总掌海军造舰事务。
官署名。清置,见“大官署署正、署丞”。
官署名。即将作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将作监。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将作监为缮工监,将作监大匠、少匠改为缮工大监、少监,咸享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同“朝廷”。《汉书·冯奉世传》:“四方饥馑,朝庭方以为忧。”参看“朝廷”条。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各学堂经费。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依照月选之制补授官职之例。京官郎中以下,除题缺、调缺、拣选缺,考选缺外,皆依月选之法授官。外官道以下,除请旨缺、题缺、调缺、拣选缺、佐杂要缺外,亦皆依月选之法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金置,正六品上,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见“保和大夫”。
官名。西汉文帝时置上林令,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东汉设上林苑令一人,其下设丞、尉各一人。统管苑中禽兽,并为苑中居民的行政长官。捕得禽兽送太官。三国魏及西晋均沿东汉之制,置上林苑令、丞。参见“上林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