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卿
司农卿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司农(卿)为走卿”。
对司农的戏称。司农掌仓庾,须奔走四方去检查,故称走卿。宋人王得臣《尘史下·谐谑》:“七寺闲剧不同,大府为忙卿,司农为走卿,光禄为饱卿,鸿胪为睡卿。”
司农卿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司农(卿)为走卿”。
对司农的戏称。司农掌仓庾,须奔走四方去检查,故称走卿。宋人王得臣《尘史下·谐谑》:“七寺闲剧不同,大府为忙卿,司农为走卿,光禄为饱卿,鸿胪为睡卿。”
官名,汉置,景帝中六年改太祝曰祠祀,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庙祀,东汉仍称太祝,俸六百石,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常》。
宫中女官,掌监督宫庭。《宋书·后妃传序》:“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一人。”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 罢榷茶务后置,使领茶盐之事,置副使佐之。四年罢。至道元年(995)复置。其官署为制置茶盐司。
见“司钥章京”。
清朝对“红本”之钞录。定制,六科对“红本”所做摘录共二份,一份送交内阁备修史之用,称“史书”; 另一份留科备编纂,称“录书”。录书今已不存。史书原存内阁大库,现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阁全宗档案之一。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380)》:“(苻坚以)南巴校尉姜宇为宁州刺史。”胡三省注:“苻秦于南中置南巴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