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出身
宋科举之制,进士科与诸科应试者,殿试合格名列第四等者各赐本科出身;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按一定等第亦赐上舍出身。明清时殿试录取之进士,名列第二甲者赐进士出身。
宋科举之制,进士科与诸科应试者,殿试合格名列第四等者各赐本科出身;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按一定等第亦赐上舍出身。明清时殿试录取之进士,名列第二甲者赐进士出身。
古代皇帝外出,或诸侯国的国君外出,由太子留守,处理国政,叫做监国。《左传·闵公二年》:“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之。”三国吴也用亲信大臣监国。以后也有以诸王监国的,如五代后唐明宗
官署名。西夏置。语音“每底渠啰”。次等司。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九资,月给钱五千,米六石八升,春冬衣绢五匹。
官名合称,即左监和右监的简称。秦置,汉因之,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南宋考课监司守令的规定。绍兴中,于四善四最以外,又以八事考课监司守令。八事所指为:一、举官当否;二、劝课农桑;三、增垦田畴;四、户口增益;五、兴利除害;六、事实案察;七、平反狱讼;八、觉察盗贼。
佐理案牍文书的官吏。简称令史。秦、汉诸官署多置令史,掌文书。三国魏、两晋、南朝、北魏、北齐省、台、府、寺诸官署沿置,称正令史,高于书令史。魏、晋、宋、北魏为流内官。梁、陈、北齐皆为流外吏职。官史,三国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唐于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元稹等十六人及第。宋于真宗、仁宗时诏举。
官署名。清制,沿江地方的江防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江防同知仅有三人,分设于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驻于府治,自为一厅,管
官名。西晋、十六国后秦、南朝宋王国皆置,掌辅翊王世子,职比“太子庶子”。麴氏高昌国亦置。官名。晋代置于王国。按太子所属有庶子,称太子庶子,是为太子服务的。世子的庶子称世子庶子,当亦是世子的属官,为其服
官署名。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修《清会典》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