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属廷尉。东汉省右平,只置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魏、晋不分左右,称廷尉评,北魏、北齐、隋沿其制。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掌与司直同。唐置评事八员,从八品下。见《
官名。汉朝西域乌孙等国置之。汉时西域乌孙国设此官。《汉书·西域传·乌孙国》:“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矟中士佐官,正一命。
见“都水丞”。官名。隋唐至宋金,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元则称都水监监丞。
清末商部所属机构。原属顺天府,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八月划归商部办理,专司工艺制作之事。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设。额设满十人,蒙古、汉军、汉各二人。分隶内阁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正六品。掌勘对、检校之事。例以典籍、中书等升任。官名。清朝内阁置此
① 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魏书·元顺传》:录尚书事元雍“昧爽坐都厅,负尚书及丞郎毕集。”即“都堂”。② 宋朝诸路州、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徽宗宣和三年(1121),改名签厅。③宋朝宰相治事之所。徽宗宣和
官名。① 西周始置,为辅弼君王的大臣。相传周初与太师、太保并号三公。《尚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春秋战国沿置,辅导君王,执掌军政。西汉不常置。平帝、新莽时皆
官名。即牛羊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