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用语。唐、宋考察选人的标准。即身材相貌、言词谈吐、书写文字、撰写判词。唐制,身须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书须楷法遒美,判须文理优长。先集而试之,观其书、判,吏部侍郎出题,试判两道,定等第以收其俊乂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 (1130),御营使司并归枢密院为机速房,改御营使司干办公事置,正八品。绍兴十一年 (1141) 罢。又南宋都督府、宣抚处置使司、制置使司、三衙等官署亦置。金章宗明昌六年 (1
参见“十明将军”。
宋朝军职名。北宋时,军队作战或教阅,编排队列,临时设置。神宗行将兵法及结队法,每二十队差押队使臣一人,简称押队,地位次于正将、副将。北宋末至南宋,置为队的头领之一,战斗时引领全队作战。宋军职名。北宋神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知非子《金陵杂记》中记此官名,掌督造战船,其官阶低于督造战船。员数不详,官阶为职同总制。
明清按察使之别称。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官制用语。宋朝弹劾制度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检举官员过失,皆称按劾。参见“弹奏”。
将军名号。东汉初置,以耿訢为之。见《后汉书·邓禹传》。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邓寇列传》:“于是以韩歆为军师……耿訢为赤眉将军,左于为军师将军,引而西。”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巫中士二人,为巫官之长,总群巫之事。巫者,指祷鬼神而替人治病消灾、请福、免祸为业的人。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巫中士,正二命;司巫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太祝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