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正
警官名。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员额三十九人,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其地位在警佐之上。
警官名。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员额三十九人,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其地位在警佐之上。
官文书名。即举状,又称荐削。宋朝中、高级官员作为举主,每年一次或两次,向朝廷推荐选人改为京官,每递呈一纸举状,推荐一名选人,称为一削。
同“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参见该条。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副长官。见“徽政院”。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
匈奴官名。属西边日逐王,置于焉耆、危湏、尉黎间,掌诸国赋税。匈奴视诸国为僮仆,故名。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日逐王降汉,使郑吉为西域都护,并护南北两道,僮仆都尉由此罢。官名,汉时匈奴置,掌领西域,征
官名。秦汉有太仓令及丞,北齐始置太仓署,亦以令丞为正副主官,属司农寺。隋沿置,置令二人,属官有米廪四人,谷仓督四人,盐仓督二人。唐制,太仓署令三人,掌谷物廪藏,丞二人,属官有府、史,监事。
官名。周朝置。乐官。掌讽诵诗歌劝导君主。《史记·周本纪》: “师箴,瞍赋、矇诵。”《国语·楚语上》: “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
官署合称。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南宋初又置都茶场。设提辖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通管两司之事。掌盐、茶、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由尚书省都司提领。
官名。清制,翰林院五经博士秩正八品,员额二十六人,由圣贤后裔世袭。孔氏南、北宗各一人,北宗以衍圣公次子承袭,掌奉中庸书院,南宗以衢州圣裔承袭,掌奉衙州孔子届祀。周公后裔东野氏, 贤裔颜氏、曾氏、孟氏、
官名。北齐置。《北齐书·元景安传》: “(文宣帝天保)三年(552),(元景安)从破库莫奚于代川,(自征西将军)转领左右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