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御史大夫事
官名,三国魏置,兼行御史大夫事,掌察举非法。《三国志·魏书·袁涣传》:“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
官名,三国魏置,兼行御史大夫事,掌察举非法。《三国志·魏书·袁涣传》:“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兼隶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二日公布的《劳工教育设计委员会章程》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劳工教育之建议;二、规划调查劳工教育状况及其改进;三、拟订各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财政、建设、工商业、度量衡、编制预算决算,保管公物、统计、编存档卷、会计及庶务等事项。
官名。明、清宗人府属官。经历司设,一人,明为正五品,清改正六品。掌出纳文移。
官名。即“福建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唐代左右春坊皆置赞善大夫,此似朝廷的谏议大夫。《新唐书·百官四上·左春坊》:“左赞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
官名统称。明清大学士以殿阁系衔,故名。宋朝沿唐、五代之制设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以宰相领之。后又设观文殿、资政殿大学士,以解职宰相充任,并不任事,以为荣衔。明朝设大学士侍直内廷,遂专以殿阁名系衔。洪武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属光禄寺,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酝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直长一人。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置,属刑部,掌助理详复之事。在任满二年,通计历任成四考,有举主二人,许转合入京朝官。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分科办事,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科长、科
南朝对州“别驾”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