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府判官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官名。北魏置。掌管东方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名。见“司玉下大夫”。
官名。宋朝置。南宋理宗时,应试举人私相抄袭,成抄古作,成袭老儒旧文,极多雷同,故于礼部试、国子监解试置。凡雷同试卷,即行黜落。后以贡院参详等官兼任。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理宗后在礼部试和国子监解试时各增
在某地另建一国都,以备缓急之时皇帝及百官暂驻施政的都城称行都。南宋称临安(杭州)为行都,仍称北宋京都汴梁(开封)为国都。《宋史·黄裳传》:“不可不定行都。”宋代郑兴裔《郑忠肃奏议遗集下·与周侍郎必大书
官名。1、为“签书枢密院事”的简称。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该官之名自此始。元丰新官制行,罢之。元祐初复置。见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十二·签书院事》。2、为“签书判官
官署名。三国时魏置,为尚书诸郎曹之一,以侍郎、郎中、郎为主官。属吏有典事、令史等。晋及南朝不置。北魏复置,以郎中为主官。属吏有主事令史等。北齐尚书省诸曹分统于六尚书,吏部尚书统吏部、考功、主爵三曹。考
官名。金置于大庆关,员额一人,秩正八品。掌解系浮桥、济渡舟楫、巡视河道、修完埽岸,兼率埽兵四时功役、栽植榆柳、预备物料、讥察奸伪等事。下设同管勾一人,司吏二人。
汉代察举科目之一。两汉常有察举武猛、知兵法的科目,为后世武举的滥觞。《汉书·成帝纪》记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下诏说:“乃者日蚀星陨,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各一人。”《汉书·哀帝纪》记建平四年(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属少府监。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改为东、西染院。参见“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