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薪给制

薪给制

民国时期的官俸制度。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公布《中央行政官官俸法》,具体规定了各类官吏的俸给。官俸以货币支付,一般按月计算,称为月俸。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按年计算的,称为年俸。官俸依官等高低发给,同一官等之官,其俸额有数级者,由各该长官根据其事务的繁简、学识的高下以及执行勤务的勤惰定之。特任官的官俸比一般文官高,其中大总统月俸为二万四千元,公费四万元,交际费四万元;副总统年俸十万元,公费二万元。国务总理的月俸为一千五百元,各部总长月俸为一千元。简任文官的官俸分为三级,第一级月俸为六百元。第二级月俸为五百元,第三级月俸为四百元。荐任文官的官俸分为七级。最高月俸为三百六十元,最低月俸为二百元,除第二、第三两级相差款额为四十元外,从第四级起,每级相差二十元。委任文官的官俸分为十二级,最高月俸为一百五十元,最低月俸为五十元。第一级至第三级,每级之间相差款额为十元。第四级至第六级之间,第七级至第九级之间、第十级至第十二级之间,每级相差款均为五元。而第三与第四级之间,第六与第七级之间,第九级与第十级之间,其相差款额均为十五元。技术官的薪俸高于同级文官的薪俸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八月公布《文官俸给条例》,规定各级机关的公务员薪俸按官等支付。特任官薪俸级别只有一级,为八百元。简任官薪俸共分六级,每级相差款额为四十元。荐任官的薪俸共分六级,每级相差款额为三十元。委任官的薪俸分为十二级,前六级每级相差款额为二十元,后六级每级相差款额为十元。

猜你喜欢

  • 修内司

    官署名。北宋、金、元皆置。掌宫中营造事。北宋设勾当官。以入内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将作监。金朝世宗大定七年 (1167)始置,设使、副使总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下设直长

  • 染人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染治丝帛。《周礼·天官》:“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献功。掌凡染事。”官名。周置此官,掌染丝帛

  • 募员虎贲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属募员虎贲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 总编纂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始置于礼制馆,员额一人,后改称总纂;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于国史馆亦设总编纂一人。

  • 挂衔推官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 兵部司马部

    官署名。明初兵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总部而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掌武职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武选清吏司。

  • 渐将王

    王名,东汉时南匈奴置,分左右,为“六角”之一,皆单于子弟,次第当为单于者。其地位低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日逐王、左右温禺鞮王。诸王各有领地,各有属官。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 海关监督

    官名。清朝海关行政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4)始设海税监督。道光二十二年(1842)后,凡通商口岸设海关,并设海关道管理,亦称海关监督。掌水陆通商货税之职。分专设监督与关道分理。隶南、北洋大臣或本省

  • 右校署令丞

    官名。秦汉始置右校令丞,三国魏与西晋沿置,东晋与南朝宋齐不设,梁陈复设。北齐太府寺置左校令及丞,而无右校。可能是同东晋南朝之制并右校之职于左校。隋唐改隶将作监,掌供版筑、泥涂、粉刷之事。隋制设令二人,

  • 右武威大将军

    官名。即右骁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右骁卫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