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吏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制造火药、鞭炮之事。
官署名。北宋置,掌御马鞍辔及给赐王公,群臣、外国使臣国信使等鞍辔诸物。设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任。神宗 元丰(1078—1085)改制前隶群牧司,其后并入太仆寺。官库名。唐后期神策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犬人下士二人,掌理供给祭祀用的犬牲。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犬中士,正二命,掌犬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掌承差遣办事。
官署名。明、清礼部四司之一,简称“主客司”。明初沿前制,于礼部设主客部。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部为清吏司。掌土司及诸蕃朝贡接待、赏赐之事,兼提督会同馆。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分掌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户部侍郎为之,为户部头司人部司长官,从五品。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为户部郎中。官名。隋初民部司的主官为民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后又改民部郎为人部郎,唐武德初改
官名。唐朝始置,为内诸司使之一。亦称内苑使。五代后梁改内园栽接使。宋复旧称,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正七
官署名。宋太常寺所属,以鼓吹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音乐鼓吹,即前代鼓吹署之职。崇宁后改为大晟府鼓吹案。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员外郎统称。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攻除草木及伐取林木禁令。《周礼·秋官》: “柞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火之。若欲其化也,则春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