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牧司使
官名。宋置,为群牧司主官,位在制置使下,与制置使共掌内外厩牧之事,周知国马之政,而察其登耗;凡受宣诏、文牒,则以时下于院、监。大事制置使同签署,小事则遣其副使。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
官名。宋置,为群牧司主官,位在制置使下,与制置使共掌内外厩牧之事,周知国马之政,而察其登耗;凡受宣诏、文牒,则以时下于院、监。大事制置使同签署,小事则遣其副使。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
官名。亦作“参军事”。东汉末车骑将军幕府置为僚属,掌参谋军务。曹操为丞相时,总揽军政,其僚属常有参丞相军事之名,职任颇重。西晋公以上领兵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协助治理府事。东晋公府等所设僚属诸曹置,
官署名。宋朝置于各州,掌收储本州钱物,以供本州、本路军兵衣赐之用。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令州县诸司所入一金以上皆入军资库,以使取之于民者尽归于官。
① 官场用语。宋朝一品至九品官员之家称为官户。进纳出身者,须至正七品以上,始为官户。触犯刑律时,按不同品级享有议、请、减、赎的特权。并可免除大部分职役。②没入官家为奴者,其户称官户。《唐律疏议》卷一《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掌管对俄国、日本的交涉事务,并掌陆路通商、边防、疆界、外交、礼仪、及本衙门官吏的迁转、考试、甄录等事。光绪二十七年(1901)併入外务部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仓禀。《刘华仁墓志》:“赐宫典禀大监。”(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一)参见“大监”。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来敏传》:“先主定益州,署敏典学校尉。”其职掌与典学从事相类。官名,三国蜀置,掌管州内学校。《三国志·蜀书·来敏传》:“先主定益州,署敏典学校尉,及立太子,以为家令。”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苻洪载记》: “(石虎)以(苻)洪为龙骧将军、流人都督,处于枋头。”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元年(1875)始设。秩四品,奏补。掌总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三等书记官各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外交官名。清置,为领事中最高级。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从四
金内侍寄禄官名,秩正六品,初名内殿给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