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财政部,以署长为主官,其职任为防止走私,并设税警部队归其指挥。本署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区缉私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财政部,以署长为主官,其职任为防止走私,并设税警部队归其指挥。本署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区缉私处。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侍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羽林军统兵长官,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员一人,正三品。武则天时地位日重,玄宗开元(713—741)年间最为荣宠,成为举足轻重的禁军统兵官,多以宦官为之。肃宗乾元二年(759)增
官署名。北宋置,掌保管孤儿财产,经营借贷,收取息钱,以为教养孤儿费用。同时寄存国子监、武学、律学钱,借贷取息,以供公用。以勾当开封府司录司官兼管。
官吏所居官署及其值宿退息处。《周礼·天官·宫正》:“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史记·吴王濞传》:“治次舍,须大王。”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
官名。明洪武十年(1377)于各祠祭署置,一人,正七品,以宦官充任,二十四年改置奉祀,以流官充任,隶太常司(后改太常寺)。参见“祠祭署”。
官名。西晋赵王司马伦建始元年(301)置,以道士胡沃为之,以招福祐。见《晋书·赵王伦传》。
见“指挥使”。武官名。见“指挥”。
幕府的僚属。唐黄滔《黄御史公集·陈侍御新居》:“幕客开新第,词人遍有诗。”
官名。秦置,属治粟内史,为斡官令副贰,主均输等事。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大司农,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大司农,佐斡官长掌均输、管盐铁、主榷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