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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禄

求取爵禄。《商君书·修权》: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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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录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

  • 部曲将

    官名。汉朝置。三国、两晋、南朝宋、陈沿之,军中及州、郡皆置,属部曲督。三国魏时规定须留家属作为人质,西晋武帝泰始元年(265)罢部曲将长吏以下质任。八品。泛指部校尉和军候。汉朝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称部,

  • 三司麹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酒的专卖事务。

  • 恩监

    清朝监生之一。指出于皇帝特赐,借助上代余荫得入国子监读书者。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者及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俱为恩监。监生的名目之一。清制,凡由于特恩赐入国子监

  • 柴炭司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掌供皇室诸司柴炭。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 刑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刑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定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 经略安抚都总管司

    官署名。宋神宗、哲宗时,于陕西、河东置,设管勾为长官,职掌同经略安抚使。

  • 国防部监察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直属于参谋总长, 掌管全军纪律、财务等的监察事项。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 管理苏州织造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 弹压河工千户

    官名。金置,带领甲军以弹压河工。《金史·河渠志》载:“明昌四年(公元1193年)敕都水监官提控修筑黄河堤及令大名府差正千户一员,部甲军二百人弹压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