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吏目、典史之别称。
官名。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之地为稍。置稍法上士,正三命;稍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稍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即“脱脱禾孙”。
官署名。宋置,掌管文翰,实际是翰林学士特命入禁中起草重要诏书的地方。因其设在禁中,故称鳌禁。宋朝陆游《剑南诗稿·送钱仲耕修撰》:“儤直公看鳌禁月,倦游我梦镜湖秋。”参看《宋史·职官二·翰林学士院》。
吏名。金朝设在兵马司、统军司等军事官署。掌名籍、差遣文簿、行署文书、巡捕等事。唐代设置,由勋官充任,是军镇上的一种胥吏。
①官制用语。唐太宗贞观(627—649)故事:除拜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中书门下皆立簿书记其课绩、功赏,以为迁授之资,谓之具员; 安史乱后,此法遂废,德宗建中三年(782)后复振。五代后唐因之。②泛
即开国之君的辅弼大臣。《三国志·魏书·齐王芳传》:“冬十一月,祫祭太祖庙,始祀前所论佐命臣二十一人。”
官名。明清太常寺属官。掌祭祀、典礼时赞导事务。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隶太常司。洪武三十年(1397),始隶太常寺。秩正九品。常设九人,嘉靖(1522—1566)中增至三十三人。后革二人。又南京太
官署名。晋朝置,《晋书·徐广传》: “(徐广)除秘书郎,典校秘书省。”一说晋朝称秘书寺,至南朝梁终改称秘书省,与尚书、中书、门下、集书并称五省。设秘书监为长官,领著作省,掌管国史的修撰及管理中外三阁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裘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