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军事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军事方面的法律案。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军事方面的法律案。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北魏建国初,沿用此名。明元帝泰常二年(417),与天部、地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皆由诸公担任,其下有三属官。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三年(198)曹操置,为司空府僚属。建安十三年曹操为丞相后,改为丞相府僚属。参掌戎律,位在左、右军师之下。晋朝修史为避讳,亦称“军祭酒”、“军谋祭酒”、“军谘祭酒”。官名,东汉末年曹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设首领太监一人,太监十人。掌每岁收挂门神、门对之事。乾清门以内及宁寿宫、慈宁宫等处由首领太监收挂。乾清门以外由部员带领匠役收挂。
官名。战国赵置,君王顾问。《史记·赵世家》: “武灵王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官名,战国时赵国置,掌通古今,备顾问应对。《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隶教坊,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下设押班二人,有乐工百余人。掌军乐。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南宋沿置。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吏部曹长官,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周书·杨宽传》:“寻而(梁武帝)礼送(杨宽)还朝,至下邳,尔朱仲远启复宽官爵,留为大行台吏部尚书。”参见“大行台”。
汉高祖刘邦为汉王前称沛公,因其起事于沛。《汉书·高帝纪上》:“高祖乃书帛射城上,与沛父老曰:‘天下同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可立立之,以应诸侯,即室家完。不然,父子
官名。又称“邦司寇”。战国魏置。中央政府高级官员,掌刑徒及督造兵器。魏惠王九年(前361)迁都大梁,故名。《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四三页:“(梁)廿又七年, 大(梁)司寇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十八日,是根据政治会议所制定的《约法会议组织条例》而产生的,主要任务是议决关于增修《临时约法》及其重要的附属法规等。袁世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渔业警察规程》,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渔业警察规程》于民国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