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主文中散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充任。参见“主文中散”。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充任。参见“主文中散”。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北齐置。见“华林署”。
官名。清朝八旗火器营职官,正三品,位在翼长之下。于各营总内拣选充任。分掌章奏文移及内、外火器营训练之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尚工署,掌皇后中宫裁缝制作。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置,隶尚工署,秩从七品,掌裁制缝线之事。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二人。
参见“九卿”。
官署名。明、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御帐床帏等事。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大监刘阿素墓志》:“同火人典御监秦阿女等痛金兰之奄契,悲红颜而逃年,乃刊玄石,述象德音。”(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二九)。
官署名。东汉始置,晋沿置,掌砖瓦瓷石之事。《通典·职官九·将作监·甄官署》:“后汉有前后中甄官令,属将作。晋有甄官署,掌砖瓦之事。宋、齐、北齐隋悉有之。大唐因之,掌管砖石瓷瓦。”
官名。东魏置,负责地方上的军事事务。《周书·李棠传》:“时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刺史高)仲密但知民务而已。”南朝梁边境各戍亦置。见《北齐书·文宣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