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宪
①汉朝御史之别称。汉授御史多在立秋,取肃杀之意,故名。②刑部尚书之别称。
汉朝御史的别称。因其授御史多在立秋,取其肃杀的意思。刑部尚书也别称秋宪。见清梁章钜《称谓录·御史古称·秋宪》。
①汉朝御史之别称。汉授御史多在立秋,取肃杀之意,故名。②刑部尚书之别称。
汉朝御史的别称。因其授御史多在立秋,取其肃杀的意思。刑部尚书也别称秋宪。见清梁章钜《称谓录·御史古称·秋宪》。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修建。初置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后改为镇遏所、诸色人匠提领所、镇遏民匠提领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改为仁王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乐及教习乐舞、鼓吹警场等事。设令一人,丞一人,乐正二人。徽宗崇宁元年 (1102) ,改为大晟府大乐案。官署名。宋太常寺所属,以太乐令及丞为正副主官,属官有乐正、副使正。掌皇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划一全国度量衡事宜。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十四日公布的《全国度量衡局组织条例》规定,对于各省和直辖于行政院的市所设度量衡检定所有指挥监督之权,并应分期
官名。秦、西汉为詹事属官。东汉隶太子少傅,员一人,秩千石,主东宫车马,职如太仆。三国魏沿置,与家令、率更令并称太子三卿,五品,属有丞。蜀亦置。晋朝为詹事属官,主车马及亲族,武帝太康八年(287) 进为
官署名。北齐设,属太子家令寺。置令、丞为长贰,掌东宫库藏财货出纳、营缮诸事。隋、唐沿置。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校”。
官名。即职方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职方员外郎。
官名或吏名。三国魏正始至嘉平间始置,亦称“都士”,《太平御览》卷三六五引应璩《新论》说:“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晋代称州中正为大中正,由司徒选用现任官为其本贯所在的州中正,其职任是品第人物,以备政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置。设正、副局长各一人,庶务、文牍、收支、编纂、译述、校对人员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