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总局提调
官名。见“禁烟总局” 。
官名。见“禁烟总局” 。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北院司徒下。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属太仆寺。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司。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设交涉使为主官,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译官协助办事。附设交涉公所,办理公众交涉事务。宣统二年 (191
北齐州主薄名目之一。见“州迎主簿”。
伎术官名。隋置,见“相博士”。
官名。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康熙三年(1664)设。左、右翼各一人。由统领于本翼前锋参领内选拟引见充补。掌章奏文移。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阳路诸司之一。控扼高丽,统领卢、归、苏、复等州兵马。亦称“南女直详稳司”、“汤河详稳司”。
差役、衙役之别称。
官名。藏语,意为“大官人”。元朝乌思藏萨斯迦最高行政长官,由帝师从款氏家族子弟中选任,有时兼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都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