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策
周朝祭祀时由史官宣读的祝祷文告。《尚书·周书·洛诰》: “王命作册逸祝策。”
周朝祭祀时由史官宣读的祝祷文告。《尚书·周书·洛诰》: “王命作册逸祝策。”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竹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崇祯十七年 (1644) 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守备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宋朝官场用语。①指文臣之官资。②指文职官员。文官的泛称。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元年十二月甲子卫敏疏:“后族戚里不得任文资,恐挠法而干政也。”
伎术官名。元制于中书省置省医三人,掌医疗之事。
官名。元置,为长庆寺的主官,见“长庆寺”。
官名。战国秦置。主管王室犬政。《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宫狡士’、‘外狡士’? 皆主王犬者殹(也)。”
①僧官名。北魏置,北齐、隋、唐沿之。每佛寺置一人,由年长高僧担任,掌法事,位在寺主上。见《魏书·释老志》,赞宁《大宋僧史略》卷中《杂任职员》。② 又作“上座”,道官名。唐朝道教观宇中置。《大唐六典》卷
官署名。南朝梁置,文学侍臣入侍之处,亦称文德待诏省。《梁书·文学·庾於陵传》: “及(萧)纲居东宫,又开文德省,置学士,(庾) 肩吾子信,(徐) 摛子陵、吴郡张长公,北地傅弘,东海鲍至等皆充其选。”亦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