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合称。即隋炀帝大业(605—617)初所置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各一人,掌其方国及互市事; 每使者皆置署。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封传》:“申耽降魏,魏假耽怀集将军,徙居南阳。”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刘封传》:“申耽降魏,魏假耽怀集将军,徙居南阳。”
清朝学政之别称。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兵部武库司、练兵处器械科归併设立。掌器械、弹药、军装之制造、存储、销用各项事宜。辖制造、保储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二人,科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诸葛亮传》:“(诸葛乔)子攀,官至行护军、翊武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子攀,官至行护军、翊武将军。”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户部,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粟、茶、盐等。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三国吴置。郡武职,统率郡兵。《三国志·陆胤传》: “后为衡阳督军都尉。”官名,三国吴置,为郡佐吏,掌领郡兵。《三国志·吴书·陆胤传》:“后为衡阳督军都尉。”
官名。清朝蒙古各盟长官。清朝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由若干个旗组成一盟,每盟设一人,由理藩院于本盟各旗之札萨克及闲散王公等贵族内拣选请旨简充。掌理一盟之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
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官长,掌民事。《左转·昭公十七年》:“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疏:“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