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初指兼领、暂代,即已有本官本职,又暂行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不任其官。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常有以卑官领高职、以白衣领某职者。唐、五代以亲王、宰相为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节度使者谓
官署名。明朝始置。分设于光禄寺、太常寺、国子监下。置典簿。光禄寺二人,从七品; 太常寺二人,正七品; 国子监一人,从八品。清朝沿置,并设于翰林院。设典官各满、汉一人,从八品。参见“典簿”。官署名。其长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道武帝天赐)二年(405)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遂罢。
官署名。隋朝光禄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醢十员。唐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供醢醯之物: 鹿、兔、羊、鱼醢; 宗庙用葅以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 又有主醢、酱匠、酢匠、豉匠、葅醯匠等属。宋初存
官称。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 置。职掌不详。朱铭盘《南朝宋会要》序在太常下。
官名,为地方基层组织官吏,掌五十家。《汉书·晁错传》;“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假士,即里长。
皇帝宫廷中派出的使臣,多由宦官担任。《宋书·袁粲传》:“元徽元年,丁母忧。葬竟,摄令亲职,加卫将军,不受。敦逼备至,中使相望,粲终不受。”唐白居易《缭绫》:“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样人间织。”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三国志·朱据传》: “(孙权)追思吕蒙,张温以为据才兼文武,可以继之,由是拜建义校尉,领兵屯湖熟。”官名,三国吴置,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掌领兵作战或驻守。《三国志·吴书·朱据传
官署名。汉朝中央、郡国皆置。主修护水利设施或收取渔税。西汉太常(奉常)所属都水专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大司农、少府所属都水主管地方水利事务。水衡都尉亦设置长、丞。东汉唯置于郡国。官名。秦汉设都水
官名。即太子右监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