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一人,从五品。详见“鸿胪寺左少卿”条。
官名,汉置,为军中队的长官,掌帅本队士兵作战。《汉书·爰盎传》:“君乃为材官蹶张,迁为队帅,积功至淮阳守。”注:“如淳曰:队帅,军中小官。”《史记·爰盎传》中也有这段文字。
官名。清朝礼部之属官。初设满州四人,后裁二人,乾隆(1736—1795)中省入太常寺。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员外郎统称。
即“安徽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即左武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武卫。
官名。明朝置,为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从二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
州市令的属员。唐制上、中、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无品,属于外职掌,佐市令分行检察。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之制,选人各有选限,自一选至九选不等,选限满,始许赴铨试。如有劳绩,减其选限数,初前赴铨试,称为减选。